关于做好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缴清算工作的再次通知
时间:2020年06月17日 来源:计划财务处
全体教职工:
2020年6月30日是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缴清算截止时间,为有助于尚未及时办理汇缴清算的教职工最后做好汇缴清算工作,再次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如果是需要退税的人群,却因为各种原因最终没有申请,无须承担任何责任,但很有可能会损失一笔钱。
二、除了豁免补税人群外,对于应当补税的,办理年度汇算补税是义务。豁免补税人群为年度汇算需补税,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,或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人群。
如果属于需要补税的人群,那6月30日是最后补缴期限。若不及时办理补缴则将面临因漏税影响个人征信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可能。
三、如果纳税人不能确定自己需要退税还是补税,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查看、确认或补充完善本人综合所得相关收入、扣除等。
四、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(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)办理年度汇缴清算,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;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,也可先通过三亚税务微信公众号预约排队,再到三亚市税务局吉阳区迎宾路356号办税大厅办理。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平台咨询电话为12366,三亚市税务局迎宾路办税大厅咨询电话为 88869692。
请尚未及时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缴清算的教职工,在6月30日前及时办理,逾期自负,特此通知。
附件:《个税申报指南》
计划财务处
2020年6月15日
相关附件: | |
个税申报指南.doc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