计划财务处关于开展校内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
时间:2023年09月05日 来源:计划财务处
根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海南省教育厅、海南省财政厅《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的通知》要求,为进一步强化教育乱收费治理,规范教育收费行为,现决定对我校2021年秋季学期以来的教育收费情况开展自查工作。
工作要求:
学校各部门、二级学院应认真学习专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点内容及相关要求,对照检查,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,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。在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,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研究。严守廉洁纪律,严格执法程序,主动接受学生、家长和社会的监督。
请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9月8日前报送自查材料:自查自纠工作报告、《2021年以来教育收费投诉情况汇总表》、《2023年自查自纠情况表》及收费执行文件或批文至计划财务处,并同时报送电子版。联系人:吴飞、冯晶晶;联系电话:88825079,电子邮箱:cw@hntou.edu.cn。
请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9月8日前报送自查材料:自查自纠工作报告、《2021年以来教育收费投诉情况汇总表》、《2023年自查自纠情况表》及收费执行文件或批文至计划财务处,并同时报送电子版。联系人:吴飞、冯晶晶;联系电话:88825079,电子邮箱:cw@hntou.edu.cn。
附件:1.2021年以来教育收费投诉情况汇总表
2.2023年自查自纠情况表
计划财务处
2023年9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