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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缴清算工作的再次通知

时间:2020年06月17日 来源:计划财务处

全体教职工:

2020年6月30日是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缴清算截止时间,为有助于尚未及时办理汇缴清算的教职工最后做好汇缴清算工作,再次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如果是需要退税的人群,却因为各种原因最终没有申请,无须承担任何责任,但很有可能会损失一笔钱。

二、除了豁免补税人群,对于应当补税的,办理年度汇算补税是义务。豁免补税人群年度汇算需补税,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,或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人群。

如果属于需要补税的人群,那6月30日是最后补缴期限。若不及时办理补缴则将面临因漏税影响个人征信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可能。

三、如果纳税人不能确定自己需要退税还是补税,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查看、确认或补充完善本人综合所得相关收入、扣除等。

四、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(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)办理年度汇缴清算,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;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,也可先通过三亚税务微信公众号预约排队,再到三亚市税务局吉阳区迎宾路356号办税大厅办理。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平台咨询电话为12366,三亚市税务局迎宾路办税大厅咨询电话为 88869692。

请尚未及时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缴清算的教职工,在6月30日前及时办理,逾期自负,特此通知。

附件:《个税申报指南》

 

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计划财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6月15日

 

 

  

 个税申报指南.doc

相关附件:
个税申报指南.doc